2007年11月2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携手大中专院校
邢台257所学校成立“综治办”
马竞 曹天健

  河北省邢台市为打造平安校园,构筑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平台,从今年国庆前后开始启动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院校”活动,截至目前,已初见成效,全市257所中学、大中专院校均已建立院校综治办。
  据悉,今年国庆前后,为解决院校治安问题,邢台市综治办与市教育局商定以市综治办、市教育局名义联合下发《关于在全市中学、大中专院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意见》。“意见”规定中学以上的学校限期建立以院校校长为主任,院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驻院校民警等担任副主任。院校综治办下设3个组,分别是安全保卫组、预防排查组和法制教育组。院校综治办作为常设机构,在所属地县(市)区政法委、综治办指导下开展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,打击校园犯罪,维护校园秩序;组织、联系、协调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等。同时规定,将院校综治办人员的工作情况列入本单位年终个人考核内容。
  该市在工作中还建立了“综治特派员”制度,特派员由市综治办与市教育局选任,代表市综治办、市教育局对院校综治工作进行督导,参加院校综治工作,履行综治成员职责,特派员每半年要向所隶属单位报告一次工作情况。
  据邢台市综治办负责人介绍,“综治进院校”活动启动后,从根本上解决了院校与社会综治工作各干各、“两张皮”的问题,解决了院校综治工作方面长期存在的漏洞,使综合治理与院校治安融为一体,具有创新意义。